《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決議〉學習輔導百問》中的第七十六問 :如何理解保證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
《決議》指出,“習近平同志強調保證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涵蓋政治、軍事、國土、經濟、文化、社會、科技、網絡、生态、資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極地、生物等諸多領域,要求全黨增強鬥争精神、提高鬥争本領,落實防範化解各種風險的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
第一,新時代維護國家安全面臨的形勢複雜嚴峻。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黨始終高度重視國家安全問題,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作為黨和國家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認真抓緊抓好。進入新時代,我國國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比曆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時空領域比曆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寬廣,内外因素比曆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複雜,我國面臨更為嚴峻的國家安全形勢。從外部環境看,當今世界正處于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面臨的不穩定性不确定性顯著上升,各類風險加速積累,外部壓力前所未有,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相互交織,“黑天鵝”、“灰犀牛”事件時有發生。小風險演化為大風險、個别風險演化為綜合風險、局部風險演化為區域性或系統性風險、經濟風險演化為社會政治風險、國際風險演化為國内風險的概率明顯上升。從自身情況看,我國正處在由大國向強國轉化的關鍵時期,同形勢任務要求相比,我國維護國家安全能力不足,應對各種重大風險能力不強,維護國家安全的統籌協調機制不健全。對此,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黨要鞏固執政地位,要團結帶領人民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保證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
第二,正确理解和把握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作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寫進黨的十九大報告,并寫入了黨章。其精髓要義,主要有 3 點。一是堅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國家利益至上有機統一。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科技、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隻有堅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國家利益至上有統一,才能實現黨長期執政、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二是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發展和安全是鳥之兩翼、車之雙輪。發展是安全的基礎,安全是發展的條件。統籌抓好這兩件大事,既要求善于運用發展成果夯實國家安全的實力基礎,又要求善于塑造有利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安全環境,做到堅持發展不停步、維護安全不懈怠。三是科學把握國家安全的全面性和系統性。總體國家安全觀強調的是“大安全”,既包括政治、軍事、國土等傳統安全,也包括經濟、文化、社會、科技、網絡、生态、資源、核、海外利益等非傳統安全;既包括當下安全領域,也包括太空、深海、極地、生物等新型領域;既包括物的安全,也包括人的安全。貫徹好總體國家安全觀,既要求着力推進新時代國家安全全面發展進步,又要求把維護重點領域國家安全作為主陣地、主戰場,着重抓好政治安全、國土安全、經濟安全、社會安全、網絡安全、外部安全等工作。
第三,不斷提高維護國家安全的本領。主要包括以下 3點。一是堅持維護和塑造國家安全。既要解決好大國發展進程中面臨的安全共性問題,更要處理好中華民族偉大複興關鍵階段面臨的特殊安全問題。要立足國際秩序大變局來把握規律,立足防範風險的大前提來統籌,立足我國發展曆史機遇期的大背景來謀劃,做到國家利益延伸到哪裡、安全保障就跟進到哪裡,為國家發展創造良好外部安全環境。二是堅持科學統籌的重要方法。始終把國家安全置于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戰略全局中來把握,統籌發展和安全,統籌開放和安全,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統籌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統籌維護國家安全和塑造國家安全,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形成國家安全合力。三是堅持敢于鬥争、善于鬥争。面對來自外部的各種圍堵、打壓、搗亂、颠覆活動,必須發揚不信邪、不怕鬼的精神,同企圖颠覆中國共産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企圖遲滞甚至阻斷中華民族偉大複興進程的一切勢力鬥争到底。
《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決議〉學習輔導百問》中的第七十七問: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為全面加強國家安全工作采取了哪些重大舉措?
《決議》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強,經受住了來自政治、經濟、意識形态、自然界等方面的風險挑戰考驗,為黨和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證。”
第一,加強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絕對領導。這是做好國家安全工作的根本原則,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根本保證。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加快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建設,特别是強化黨對國家安全工作的絕對領導,完善了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設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發揮其在統籌國家安全事務中的作用,抓好國家安全方針政策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要遵循集中統一、科學謀劃、統分結合、協調行動、精幹高效的原則,聚焦重點,抓綱帶目,緊緊圍繞國家安全工作的統一部署狠抓落實。”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工作責任制,各級黨委(黨組)作為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主體,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管理好本地區本部門涉國家安全事務,依法行使國家安全法律法規賦予的職權,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
第二,健全完善國家安全體系。通過完善國家安全戰略體系和國家安全政策體系,健全國家安全保障體制機制,加強國家安全工作組織協調和應急管理,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地區聯合工作機制。通過完善國家安全制度體系和國家安全法治體系,充分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國家安全。在貫徹落實國家安全法,頒布實施反間諜法、反恐怖主義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内活動管理法、網絡安全法、核安全法、密碼法等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基本形成一套立足基本國情、體現時代特點、适應戰略安全環境需要的,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中國特色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
第三,堅定維護重點領域國家安全。堅持以确保政治安全為首要,堅定維護政治安全、軍事安全、國土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态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等。比如,堅持全面從嚴治黨,牢牢掌握意識形态工作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嚴密防範抵禦“顔色革命”,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颠覆、分裂活動;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不動搖,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夯實經濟安全的基礎;開展涉港、涉台、涉疆、涉藏等鬥争,深入打擊“三股勢力”,堅持防範“疆獨”、“藏獨”,堅決挫敗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圖謀,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推進興邊富民、穩邊固邊,加快建設海洋強國,築牢國土安全的銅牆鐵壁;始終堅持和平發展,走共同安全道路,形成強有力的海外利益安全保障體系,切實維護海外利益安全。
第四,着力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始終堅持把安全發展貫穿國家發展各領域全過程,注重防範化解影響我國現代化進程的重大風險。面對波谲雲詭的國際形勢、複雜敏感的周邊環境、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既重視提出防範風險的先手,又有應對和化解風險挑戰的高招;既強調打好防範和抵禦風險的有準備之戰,又堅持打好化險為夷、轉危為機的戰略主動戰,決不在根本性問題上出現颠覆性錯誤。加強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和全民國防教育,鞏固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增強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國家安全意識,推動全社會形成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合力。